关于开展办理2015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05-12 11:29:30

毕业班:

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现就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的对象:

符合资格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外籍生源、未获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

请出国(出境)和升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允许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尚未落实就业单位,不愿将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的;

2.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察试用阶段而尚未确定接收的;

3.已有单位接收,但短时间内不能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4.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二、开展工作时间:5月12日—5月30日

三、申请办理程序

5月12日起 向应届毕业生宣传暂缓就业的相关政策。

5月12日—5月23日 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申请手续的毕业生可到我院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认真填写申请表里的各项内容,并交回各系、专业审核。

5月24日—5月30日 《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经系主任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时间待定 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暂缓就业条形码,毕业生正式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毕业生就业暂缓申请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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