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国家助学贷款专用).doc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表格为B5规格)
2、家长承诺书.doc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表格为B5规格)
3、贷款学生的书面申请书1份,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
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4、贷款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2份;
5、贷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
6、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2份;
上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所有材料必须用黑色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填写才有效;
2、所有材料上的日期请务必填写好;
3、申请材料上的姓名必须和学生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上一致;
4、没有或者报失身份证的暂用户口迁移证,办好身份证后自觉补交;
5、二代身份证须复印两面于同一张A4纸;
6、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必须填写经办人,并分别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和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
7、户口簿的复印件必须从其第一页复印到空白处(含家庭所有成员)为止,且第一页上的两个公章必须清晰、完整,如不清晰,一定要加盖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如父母不同属于同一本户口簿的,则分别复印两本户口簿。)
8、户口簿复印件必须要能说明父、母与本人关系,若本人姓名有变化,一定要在变化处加盖公安部门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