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4-06 11:33:47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继续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一)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着力教学一线和教学管理中的热点、难点或普遍性问题。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拟拨付建设经费5000元/项。

(二) 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分为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两种。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周期为3年,拟拨付建设经费15000元/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拟拨付建设经费5000元/项。

(三)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紧扣新发展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质量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如何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改革,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

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建设周期为2年,拟拨付建设经费5000元/项。

二、 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3)。

三、限制立项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项目在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近两年验收工作中被列为暂缓或终止的;

(二)项目负责人所主持同类别校级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自上一学年度以来有教学事故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的;

(四)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五)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六)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七)建设任务不切实际,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指南,填写申报表(附件1-3),提交所在单位。

(二)各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签署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

(四)拟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

五、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2:00前将申报书(附件1-3,一式三份)及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6/广州校区办公楼208),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一)2023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从本次校级立项项目中依照评审排序推荐,不再另外组织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

(二)申报书格式是立项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以保障项目申报质量。

(三)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四)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予变更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无法继续主持研究,则该项目自行终止并回收项目剩余经费。

(五)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盛老师,联系电话:0769-82676893,邮箱:644499311@qq.com


附件:附件1-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docx

附件2-2023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doc

附件3-2023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及申报书.docx

附件4-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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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19号(5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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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720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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